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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?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18-03-30 10:00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字号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)第九条规定:“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,向土地、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,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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